会计继续教育网-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门户网站 资讯订阅 TAG标签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

2022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时间:2022-03-01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2022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津财会〔2022〕1号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2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津财会〔2022〕1号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公需科目。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2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查看并学习。

(二)专业科目。应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见附件1)执行。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另外,对于财政部近期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等要予以重点关注。

三、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附件2)执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的应通过“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我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9至2021三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四、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二)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继续教育,促进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各单位在开展面授培训过程中,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参训人员健康安全。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市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质量的指导、考核、监督,并对各培训单位统一申报的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各区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会计诚信平台”系统中本区所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个人学分进行审核确认。

(四)各涉农区财政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推动、指导、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增强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提升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附件:1.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

2.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

3.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

2022年1月24日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 TAG:


会计继续教育网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2019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
2019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 一、企业类 (一)会计制度。 企业...
2019天津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19天津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会...
2022天津市河西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2022天津市河西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河西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
2022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22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2021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21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 会计专业技...
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入口:http://tjkj.cz.tj.gov.cn/pla
天津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天津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入口: http://tjkj.cz.tj.gov.cn/pla...
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
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 机构 名称 咨询电话 和平区财政局 23197...
天津财政局:2021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和面
天津财政局:2021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和面授培训机构 按照工作安排,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