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kjw.shaanxi.gov.cn/keepeduNetExaminee/
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须知
参加人员
陕西省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尚未参加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先进行信息采集后再参加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内容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网络继续教育仅提供专业科目学习。每报名一家网校,至少选择10个学分的课程后方可交费学习。
学习流程
01
登录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访问 陕西会计网,进入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输入证件号码、信息采集密码(未采集人员需进行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验证码,登录系统。
02
免费试听
选择一家培训网校,进入所选网校学习平台。根据网校学习平台提示,选择继续教育年度,查看培训课程列表,付费前可免费试听。
03
选择课程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学习的课程后后,根据本人需要学习的学分(学时),自主选择课程。
04
交费学习
按照所选学分交费后进行课程学习(收费标准统一为:0.5元/学分),网校课件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05
监督评价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校学习后,根据网校的课件质量、授课教师、教学安排等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满意度调查。
06
考核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课程规定的课时后,参加网校举办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相关继续教育信息自动在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认定记载。客服电话
400-805-5879
客服电话
400-999-9083转2
客服电话
400-803-9966
客服电话
400-029-0214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湖北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宁夏 | 海南 | 河南 | 黑龙江 | 西藏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内蒙古 |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