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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2017九江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相关事项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央及省驻浔各企业、市属各企业、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做好2017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7〕22号)要求,现将2017年九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
二、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7年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内容:全省统一使用吉林大学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书(2017年版)》,具体培训内容为:会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2016年重要税收政策解读;企业重要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行政事业单位重要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管理会计类重要政策解读;会计人才培养政策;政府会计准则等。
四、培训形式: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以及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认可的其他教育形式。
参加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可登录 “江西财政网”,点击“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入学习。网络教育承办单位: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②北京东奥会计在线。
五、培训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市级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集中业务培训,必须提前一个月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我局会计科备案。
六、继续教育登记
今年的继续教育登记包括对2016年和2017年两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1、登记时间:从2017年8月份至2018年3月份。
2、登记对象: 2017年以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持有九江市财政局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到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登记。
3、提交资料:除提交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外,参加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的提供网上打印的2016年、2017年继续教育证书;参加其他方式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还需提供当年培训文件通知和结业证书,或者单位统一提供培训文件和培训签到名单;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需提供单科合格证或者打印成绩查询记录。各部门或单位统一提交登记资料的请汇总填制《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统计表》,打印盖章并同时提交Excle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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