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网-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门户网站 资讯订阅 TAG标签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

2014上海浦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办理告知

时间:2014-05-02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2014上海浦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办理告知 浦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办理告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 [2014]16 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浦东会计人员继续

本篇文章由会计继续教育网整理推荐: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4上海浦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办理告知

浦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办理告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14]16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浦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办理告知如下:

学分折算登记内容

办理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

准考证、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至浦东各继续教育机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除外)办理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位或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

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毕业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

竞赛合格证或获奖证书原件

独立承担或与他人合作完成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县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

课题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

独立公开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会计类书籍的

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

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

完成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

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学分折算登记,个人无需前往办理。

参加财政部或市财政局组织的财会业务专题培训的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财务会计处

2014421

 

此文章是由会计继续教育网(www.kjzjxjy.com)收集和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QQ 见网站底部,我们将及时处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谢谢合作!

  • TAG:


会计继续教育网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2021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全面开始
2021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全面开始 2021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5月6日起全面启动,...
2021上海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通知
2021上海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2021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入口:https://www.czj.sh.gov.c
2021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2021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https://www.czj.sh.gov.cn/AC...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查询入口:https://www.czj.sh.gov.c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查询入口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查询入口: https://www.czj.sh.gov.cn/AC...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抵免流程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抵免流程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2020上海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名单
2020上海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名单 2020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湖北 江苏 安徽 山东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广东 广西
上海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宁夏 海南 河南 黑龙江 西藏 陕西 青海 甘肃 新疆 内蒙古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