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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威海高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时间:2015-10-19 来源: 会计继续教育网
2015威海高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威海市高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相关会计人员: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鲁财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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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威海高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威海市高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相关会计人员: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便〔2015〕8号)有关规定和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威财会〔2015〕5号),现就做好2015年度高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高区范围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山东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山东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继续教育形式及时间
 
  2015年度高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一采用网络学习方式。
 
  选择由省财政厅统一采购、并由威海市财政局唯一选定的继续教育机构——山东财经大学,通过其网络培训平台“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进行在线注册学习。
 
  继续教育时间:2015年度高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四、报名方式
 
  本年度网络学习采取网络免费注册的方式,无需现场报名。
 
  学习流程如下:
 
  1. 进入山财培训网首页,在“继续教育导航”栏中选择“威海”-“高区”,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完成注册。

  2.选择学习课程(大于24学时),开始网络学习。累计学习达到24学时,参加网络考试,60分合格。
 
  3.打印成绩单到高区财政指定地点盖章,办理注册登记。
 
  五、注册登记盖章
 
  时间:2015年11月1日—12月31日,过期不候。
 
  地点:高新大厦(原火炬大厦)东附楼 政务服务中心2楼8号(财政局)窗口
 
  联系电话:5625427
 
  (一)参加网络学习的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网络考试成绩单办理注册登记。
 
  (二)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发证机关办理继续教育事项注册登记。
 
  六、收费标准
 
  会计人员参加2015年当年继续教育免费。
 
  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可通过网络学习方式补学,会计人员可根据自己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选择补学年度,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详见《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十三、十七条规定。


                       高区财政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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